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按照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划与安排,现要求各学院(部)对全部年级16/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行核对确认。具体安排如下:
1、各学院(部)自行登陆正方教学管理系统,核对本学院(部)教学计划是否存在错误(例如漏课、多课、课程名称、课程编码、课程性质、学分与学时错误等),并务必于10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或者核对无误的证明(见附件)盖学院公章,经教学副院(部)长签字,送教务处教研科(办425室),并同时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至sixy@qlu.edu.cn。
2、教学计划的核对应严格依据各学院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,不允许擅自更改已上报的培养方案。
由于教学计划的重要性,请大家务必仔细认真进行核对。
教务处
2016年10月10日
关于核对16-17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