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齐鲁工业大学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齐鲁工大校字[2016]66号,附件1)的相关精神以及教务处《关于开展16/17学年第一学期辅导答疑工作的通知》(教字[16/17-I]4号函件,附件2)的要求,本学期课程辅导答疑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辅导答疑形式和课程范围
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辅导答疑形式。一般分为定点辅导答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答疑(电话、短信、邮箱、博客、微信、即时通讯软件、课程网络平台等)等类型,其中定点辅导答疑包括集中辅导答疑和个别辅导答疑两种类型。
1、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答疑
所有课程都可实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答疑,时间可灵活安排。
2、集中辅导答疑
集中辅导答疑的课程范围为:14级学生(2013版培养方案)的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、专业(职业)出口公共课、专业(职业)出口方向课;15级和16级学生(2015版培养方案)的学科(专业)基础必修课、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等理论课程,不包括实践类课程。其他类型课程经学院认定确需集中辅导答疑的也可安排。
集中辅导答疑要求按教学班每授课8个学时安排一次2学时的集中辅导答疑,辅导答疑时间和点以通选课形式安排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内,任课教师可自行查阅并通知学生参加辅导。
3、个别辅导答疑
除集中辅导答疑课程外的其他非实践类课程,可采用个别辅导答疑方式,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自行安排。
二、辅导答疑内容
教师可根据课堂教学内容采用课堂讨论、习题讲授、课外科技知识学习指导、学生疑难问题解答等方式进行组织实施,倡导研究性和探究性学习,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,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习惯。
三、辅导答疑的组织与实施
辅导答疑由任课教师组织。集中辅导答疑按正常课堂时间要求,严格执行课堂秩序,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,学生的自学效果和答疑参与度可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指标。提倡教师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其他辅导答疑方式。学院(部)应定期检查教师辅导答疑的实施情况。
四、要求
辅导答疑是课程教学的一部分,是完善和充实课堂教学内容、因材施教、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。无论采用哪种辅导答疑形式,都应达到促进教学互动、深化课程知识要点和拓展学生的视野。严禁任课教师考试前利用辅导答疑向学生暗示考题和出复习提纲。
任课教师都需注意保存辅导答疑过程的材料,并填写《齐鲁工业大学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》(附件3),学期末交学院保存。
未按规定进行集中辅导答疑的教师,将按照《齐鲁工业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暂行规定》中的教学事故等级予以认定。
轻工学部
2016年9月5日
附件1:校字【2016】66号 关于印发《齐鲁工业大学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附件2:学校教字4 号函件: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辅导答疑工作的通知.doc
附件3:齐鲁工业大学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20160905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