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接校评估中心要求,请学院(部)择选科研促进教学的典型案例并组织有关文字材料及支撑材料,具体要求如下:
1.教师将科研成果(项目)引入到课堂、教材、实验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社会实践、第二课堂等教学环节的具体实例(包括教师姓名、项目、科研内容及引入到的课程、教材等)。
2.各学院(部)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提供2个典型案例。
3.于9月11日前将文字材料反馈到all@qlu.edu.cn。
相关事宜请联系89631070。
教务处
2016.9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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