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严明2026年清明节期间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4-02作者:出处:轻工学部责任编辑:轻工学部

各党支部,各系、所、中心、科室:

清风伴清明,廉韵润初心。2026年清明节将至,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,营造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1.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祀以及踏青、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
2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,特别是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、个人的款物;

3.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;

4.严禁参与赌博、酒驾、出入私人会所等违纪违法行为;

5.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

6.严禁在防火值班期间或应急处置中饮酒、擅离职守、麻痹懈怠,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;

7.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,严守防火期安全,防范火灾隐患;

8.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、低俗祭祀活动和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。

学部党委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“一责任人”责任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。各党支部、系、所、中心、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监督和管理,以严明的纪律作风确保学部安全稳定,持续营造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

 

纪委举报电话:0531-89632035



 

中共齐鲁工业大学(山东省科学院)轻工学部纪律检查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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