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实行第二专业(双学位)教育的暂行办法》,2013、2014级以及2015级凡获准修读第二专业(双学位)的学生,每学年第一学期须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。凡是自愿放弃第二专业(双学位)学习者,请尽快提交退选申请报告(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和二专业(双学位)教学院长签字盖章)至学籍管理科办公室。8月26日前,学生应将本学年的学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扣缴学费的建行卡里,由财务处统一划拨。
教务处
2016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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